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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專區

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簡稱TA專區

  • 國立屏東大學教學助理申請辦法PDF檔下載

  • 國立屏東大學兼任教學助理計畫流程PDF檔下載

一、申請原則:

符合下列標準之專任/案教師均得檢附教學助理申請表提出申請:

申請範圍

1.大班課程教學助理(修課人數80人以上者)

2.實驗課程教學助理(課程名稱需含「實驗」二字者,或經認定之實作課程)

3.外文教學課程教學助理(不含EMI課程教學助理)

4.教材教法課程教學助理(修課人數30人以上,課程名稱需含「教材教法」)

5.臨床導向課程教學助理(修課數30人以上,具有諮商心理、文創、社區營造、商務等性質且需長期在社區進行演練之課程)(請檢附申請課程之具體內容或教學活動規劃)

6.課業輔導教學助理(請檢附課程大綱)。此類TA須於定點定時輔導學生並於期末繳交諮詢簽到表

 

 

 

 

 

 

 

二、申請期限:

本項經費補助每學期申請一次,每位教師每學期以一門課為限。

 

三、學習內容:

學習教學資料蒐集、教學媒體製作、帶領分組討論、學生課業問題指導等工作。每學期期末須繳交成果報告書,瞭解學習教學之確實狀況,以作為該學期教學助理證書核發之參考依據。

 

四、教學助理相關表單下載:

1.國立屏東大學兼任助理僱用相關表單隨當學期核定公告通知信附件通知

2.國立屏東大學教學助理期末成果報告(TA期末繳交)WORD檔下載ODT檔下載

3.國立屏東大學教學助理出勤紀錄表(範例)以校務行政系統內的勞僱型助理差勤作業產生表單為主PDF檔下載

4.國立屏東大學課輔諮詢學生簽到表(TA期末繳交)WORD檔下載ODT檔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