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審查結果通知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經各單位審查後結果詳如附件一

二、本學期通過之課程可申請一名教學助理,每位教學助理可獲工讀金7,560元,時薪168元,共45小時,執行兩個月。

三、僱用期程為:111102日至1111031(23小時)

                                111112日至1111130(22小時)

四、請注意以下TA相關繳件及活動時程:

1.9/14()中午12:00前請欲聘用的TA至下方連結填覆相關資料

 https://forms.gle/dXLbgR7GzqVVmJQn6

2.9/14()前繳交附件二:僱用相關表單(勞僱型僱用表、勞動契約、加保表、退保表、勞工名卡)

請紙本送至民生校區教學發展組 (可用電腦繕打再簽名核章,填寫說明可參考附件三完整範例可參考附件四)

3.TA培訓訂於下列時間辦理,請教學助理擇一場次參加。(若無法在指定兩場次參加者,填寫表單內有彈性選項,請依個人需求選擇)

(1)921 () 15:40-17:00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科技館1 視訊會議廳)

(2)928 () 15:40-17:00 (地點:民生校區教學科技館1 視訊會議廳)

【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需更改時間及地點,則另行公告,並做滾動式修正。】

※請於上方連結填覆資料時一併選擇報名場次。每場次以100人為限,將依表單填寫順序作為報名依據,請選出個人參加優先順序,

  活動前將公告名單於群組通知,若遇額滿將以第2順位依序納入參加名單。

※當日會幫各位申請公假,若無出席將會請生輔組刪除公假資料。

※請依個人可配合之時間來參與培訓。

※配合防疫政策,請出席活動時務必全程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消毒。

1.請欲擔任教學助理的同學加入111-1 TA LINE群組,QR CODE請見附件五

2.請各位老師適時留意教學助理出缺勤情形,並提醒教學助理勿於擔任期間接受校內其他單位聘僱

備註:附件二所有檔案請雙面列印

1.【勞僱型聘用表】:甲方為老師,乙方為教學助理(請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學生證正反面、存簿正面影本,如匯款帳戶非郵局務必註明銀行分行)

2.【勞動契約】:13(甲方老師,乙方為教學助理) 契約請勿填寫日期

3.【加保表】:僱用單位承辦人員為老師,被保險人為教學助理,共2(10月和11月各一份、請貼妥身分證正反面)

4.【退保表】:僱用單位承辦人員為老師,被保險人為教學助理,共2(10月和11月各一份)

5.【勞工名卡】:所有欄位皆須填寫,並記得於底處簽名欄簽名或核章

※聘僱資料內之簽名處可以親筆簽名或核章請勿使用數位簽名或數位簽章,以確保聘僱合約之效力。

※聘僱流程會辦相關單位較多且費時,請務必提早辦理聘僱程序,以維護個人權益。

※繳件及聯繫窗口如下:教學發展組丘安宏(08-7663800分機11501)

國立屏東大學 教務處教學發展組 敬上

111.7.26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