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4年8月18日智著字第11460016120號函辦理
因應教學素材多元化發展,教師於實體或線上授課,製作數位教材時,常涉及著作利用。
為協助教師正確運用著作並保障著作權,本組提供以下參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連結)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檢附1份)
📌 合理使用提醒
使用情境:限於課堂教學(實體或遠距),得合理引用他人著作。
使用範圍:僅得「必要、適量」引用,不得取代購買或整本/完整播送。
技術措施:遠距教學時應透過平台登入驗證、限時觀看等方式,僅供修課學生使用,不得公開散布。
標示來源:使用他人著作時,應註明作者及出處,以維護著作權人權益。
📌 請教師於教材製作與授課中遵循上述規範,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教學利用不等於「完全免責」,共同維護智慧財產權。
教學發展組 敬上 11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