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及同學大家好:
教育部於113年11月7日來函(如附件),提醒各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應注意之事項如下:
1.為了維護學生的基本權益,加強宣導學生使用數位平臺之相關知能及素養,例如:須注意隱私、分享等相關設定,降低資料非經當事人同意之使用行為風險。
2.提醒教師使用數位平臺進行教學活動時,若課程所蒐集之學生作業或報告內含個資或隱私資訊者(如學生影音資料等),教師應妥為保管,並注意使用權限,於課程結束 後,應做適當處置及管理。
教發組 敬上 11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