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系(中心)、院助教您好:
依據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第七條開設遠距課程作業原則:
一、遠距教學課程系指每學期總授課週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授課方式包含實體面授與網路授課(同步與非同步)之混成教學。
二、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多以開授一門遠距教學課程為原則。
三、於授課前一學期(例:預開113-2遠距課程,請於113-1學期提出遠距課程開課申請),並將表單送系(所)、院、中心之課程委員會逐級審議通過後,由各學院(中心)負責開課業務之助理,將申請書及提案單送交遠距教學委員會及校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開授。
四、開設遠距教學課程教師,於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將「自我評鑑報告書」送開課單位,開課單位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定期自我評鑑上一個學年度所開設遠距教學課程及教學成效,並做成評鑑報告,相關資料保存五年,另備份送教學發展組存查。
五、開設同一門非同步遠距課程,開課滿三年後,自第四年起若重複使用同一門教材,課程申請時應檢附「非同步教材內容異動表」(修改程度至少達到30%),由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若審查結果為不通過,該課程不得申請遠距教學。
六、本學期預定召開時程如下: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遠距課程委員會議預計於113年12月12日(四)召開;遠距課程申請書送件日程至113年12月2日(一)止。
欲送遠距課程提案者,請將申請書、非同步教材內容異動表及提案單(電子檔)寄給承辦人:吳佩樺助理(pepe7077@mail.nptu.edu.tw/分機11503),並來電告知,雙方檢視內容無誤後,將申請書依審查流程核章後送系、院(中心)課程會議審議後,轉送遠距教學委員會。
※本校遠距法規及開課詳情請上教學發展組「遠距教學專區」
教學發展組 敬上 113.7.5